🗣
茂名公积金缴纳标准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及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执行。以下是截至2024年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一般标准(具体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为准):
一、缴存比例
1、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但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3、部分困难企业经批准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二、缴存基数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2、缴存基数设有上下限:
上限:一般为茂名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例如,若2023年茂名市该平均工资为7,000元,则2024年缴存基数上限约为21,000元(具体数值以官方公布为准)。
下限:通常不低于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茂南区、电白区:1,720元/月;
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1,620元/月。
三、月缴存额计算
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缴存比例(单位部分 + 个人部分)
例如: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单位和个人均按10%缴存,则:
单位缴存:8,000 × 10% = 800元
个人缴存:8,000 × 10% = 800元
合计月缴存额:1,600元
四、注意事项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
单位应在每年7月前完成缴存基数调整(即“年度调基”)。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建议您访问【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拨打服务热线(0668-12329)获取最新、最准确的政策信息。
🕐 2026-03-16 08:46:36
🔍 搜索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