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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司名称变更
深圳市公司名称变更需遵循以下规范流程,依据《公司法》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办理:
一、前置条件
1、名称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含以下情形:
违反公序良俗或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禁用词
与已登记企业名称相同/近似(经查询无冲突)
涉及政治敏感性词汇(如中央国家等)
二、办理流程
1、名称预核准(1-3个工作日)
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 企业登记业务→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上传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2、材料准备(需原件+复印件)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签章)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企业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照片)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办理渠道
线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全程电子化)
线下:各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华区、南山区等设有专窗)
三、时效与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情况下,一般5-7个工作日
费用:免费(不含刻章、邮寄等第三方服务费)
四、后续事项
1、需在变更后30日内办理:
税务登记信息变更(电子税务局)
银行账户信息更新
社保/公积金登记信息变更
营业执照变更后60日内更换公章
五、注意事项
1、禁止使用中国中华等具有国家象征意义的词汇
2、涉及商标注册的需同步办理商标变更(国家知识产权局)
3、外资企业需额外提供商务部门备案文件
建议通过「深圳政务服务网」查询最新指引,或拨打0755-12345热线咨询。如需专业代理服务,可委托具有工商登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办理,避免因材料瑕疵导致退回。
🕐 2025-11-22 1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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