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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公积金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和服务信息如下(截至2024年最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1、缴存对象: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确定。
3、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江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不得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租房(需满足无房条件);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其他符合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情形。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条件: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信用良好;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通常首套房不低于20%)。

2、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家庭情况、缴存情况、房屋类型等综合确定。
截至2024年,江门市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一般为60万元,单职工为40万元(具体以公积金中心最新政策为准)。
实际可贷额度 = 缴存余额 × 缴存时间系数 × 流动性调节系数(具体公式可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3、贷款利率: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年利率为2.35%,5年以上为2.85%;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四、办理渠道
线上渠道: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i深圳”APP(部分功能支持)
线下渠道: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如蓬江、江海、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等地均有服务网点)。

五、咨询方式
官方网站:http://zfgjj.jiangmen.gov.cn/
服务热线:12329(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按提示选择江门地区)
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8号(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建议办理业务前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或预约办理,以确保信息准确、流程顺畅。
📱 咨询: 15800024323 📧 邮箱: 9052233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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