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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消防许可证
在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办理消防许可证(现称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是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如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惠州市→龙门县→消防救援大队”,找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2、提交材料
需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场所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平面图;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现场核查
消防救援机构受理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4、领取结果
检查合格后,将获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不合格的需整改后重新申请。
三、注意事项
提前规划:建议在装修设计阶段即咨询消防部门,避免后期返工。
特殊场所:如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大型活动等,需额外提交专项审批材料。
政策更新:消防法规可能随国家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如“惠州消防”微信公众号、“粤省事”APP)获取最新信息。
四、咨询方式
龙门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8号
电话:[phone number]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30-17:30
建议直接联系当地消防部门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咨询,以获取最精准的指导。
🕐 2026-03-17 21: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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